申请方法

香港海洋公园学院之课程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逢星期一至星期六(公众假期除外)举办。

于2012年7月1日前举办之课程,现已开始接受申请。而于2012年7月份及8月份举办之课程,由2012年3月1日起接受申请。

活动名额有限,本院建议所有活动于三个月前作出申请。

  1. 请浏览本院之网页并作网上申请。(网址: opahk.oceanpark.com.hk)

    接获表格后一星期内,本院会透过电邮或传真通知申请是否被接纳。校方若未收到通知,请致电3923 2328向本院职员查询。
  2. 付款方法(√ – 适用; X –不适用):

    申请日期 费用须于下列期限内缴付 a) 信用卡* b) 现金转账 c) 支票
    活动前7至14日* 确认信发出当日
    活动前15至45日 确认信发出后7日
    活动前46日或以上 确认信发出后30日

    1. 请于申请时一并提供信用卡资料,并以信用卡付款。
    2. 将费用以现金直接存入海洋公园之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户口002-523165-001,并把存款单据连同申请确认信一并传真(传真号码:2518 8665) ** 或寄回香港海洋公园学院。(请于活动确认后才以此方式缴费)
    3. 将抬头「海洋公园公司」之划线支票,邮寄至「香港香港仔黄竹坑香港海洋公园学院」。
  3. 若校方未能于限期内缴交费用,请尽早与本院联络,本院保留取消活动申请的权利。
  4. 「老师须知」将于付款后电邮或传真予校方。收据将于活动当日派发。
  5. 入场票只于指定日期使用,所有已缴交之费用恕不退还,亦不能更改门票种类。
  6. 每团购满十张学生票,校方可获老师赠券乙张,以让老师随队照顾学生。学生不能使用老师赠券进场,反之亦然。如老师人数超过赠券数目,每位须额外缴付老师费用。
  7. 如参加者 (包括学生、老师及随团之成人) 欲于活动后逗留园内享用其他设施,须入场前另缴费用。详情请参阅「课程费用」。
  8. 如参加人数多于每团所设之名额,请与本院职员联络。
  9. 学校可为有经济援助需要的学生,申请课程费用减免资助。详情请参阅「学生助学计划」。
  10. 我们可为已报名之学校老师安排活动前考察,请参阅我们的网页。

*   请于申请表格上填妥信用卡资料。
** 若以传真方式办理申请,请于参观当日带备存款单据正本以供核实。


条款及细则

  1. 香港海洋公园学院及教师研习室的申请者必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之正规课程学校。
  2. 教师研习室之参加者必须为学校教师、家长教师会之家长或其他教育工作者。而本园欢迎不同学校及团体联合组团参加。
  3. 每团之参加人数最少为二十位学生。
  4. 所有课程均以粤语或英语讲解,如欲以其他语言进行活动,校方须于申请活动时向本院职员提出。
  5. 课程内容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6. 请勿携带饮品或食物进入本园。
  7. 所有于本园拍摄之照片或影像,除事先经本园批准,否则不得作商业用途。游客进入公园后已代表本园有权采用游客的相片或图像以作教育或宣传用途。
  8. 除事先经本园批准,申请本院课程之学校团体均不得利用「香港海洋公园」及「香港海洋公园学院」之名义作公开宣传用途。
  9. 老师或须带领学生自行进入公园,然后乘坐海洋列车前往活动集合地点。
  10. 如遇以下情况,本院将于原定参观日期起计之一个月内重新安排活动时间予受影响之团体:
    1. 天文台发出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或
    2. 天文台悬挂三号或以上风球,或;
    3. 教育局或社会福利署宣布停课。
  11. 课程费用有效期至2012年8月31日。
  12. 入场须遵守海洋公园入口处所示之公园所有的附例及安全规则。海洋公园对公园内任何人士之任何财物的任何种类之损失或任何损害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负责。
  13. 海洋公园部份展馆设施会因进行工程而关闭,敬请留意。
  14. 活动内容及日期可能因动物状态而作出更改或取消。

票务事宜

  1. 老师到达海洋公园后,请到售票处办理票务事宜,并于手续后自行前往列于「老师须知」上的集合地点。
  2. 完成课程后,所有参加者必须于指定时间离开海洋公园。如欲于完成课程后使用本园设施,必须事先申请及另缴「留园费用」。

报读课程


微小生物班 (幼儿)
贝壳启蒙班 (小一至小三)
巨蟹创意班 (小四至小六)
聪明八爪班 (中一至中三)
智慧鲸训练班 – 动感物理(中四至中六)
智慧鲸训练班 – 通识教育(中四至中六)
智慧鲸训练班 – 海洋公园工作实录(中四至中六)
新空气外展课程
亚洲动物全接触 (小学)
亚洲野生动物拯救实录 (中学)
教师研习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