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法

香港海洋公園學院之課程於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逢星期一至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舉辦。

於2012年7月1日前舉辦之課程,現已開始起接受申請。而於2012年7月份及8月份舉辦之課程,由2012年3月1日起接受申請。

活動名額有限,本院建議所有活動於三個月前作出申請。

  1. 請瀏覽本院之網頁並作網上申請。(網址: opahk.oceanpark.com.hk)

    接獲表格後一星期內,本院會透過電郵或傳真通知申請是否被接納。校方若未收到通知,請致電3923 2328向本院職員查詢。
  2. 付款方法(√ – 適用; X –不適用):

    申請日期 費用須於下列期限內繳付 a) 信用卡* b) 現金轉賬 c) 支票
    活動前7至14日* 確認信發出當日
    活動前15至45日 確認信發出後7日
    活動前46日或以上 確認信發出後30日

    1. 請於申請時一併提供信用卡資料,並以信用卡付款。
    2. 將費用以現金直接存入海洋公園之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戶口002-523165-001,並把存款單據連同申請確認信一併傳真(傳真號碼:2518 8665) ** 或寄回香港海洋公園學院。(請於活動確認後才以此方式繳費)
    3. 將抬頭「海洋公園公司」之劃線支票,郵寄至「香港香港仔黃竹坑香港海洋公園學院」。
  3. 若校方未能於限期內繳交費用,請盡早與本院聯絡,本院保留取消活動申請的權利。
  4. 「老師須知」將於付款後電郵或傳真予校方。收據將於活動當日派發。
  5. 入場票只於指定日期使用,所有已繳交之費用恕不退還,亦不能更改門票種類。
  6. 每團購滿十張學生票,校方可獲老師贈券乙張,以讓老師隨隊照顧學生。學生不能使用老師贈券進場,反之亦然。如老師人數超過贈券數目,每位須額外繳付老師費用。
  7. 如參加者 (包括學生、老師及隨團之成人) 欲於活動後逗留園內享用其他設施,須入場前另繳費用。詳情請參閱「課程費用」。
  8. 如參加人數多於每團所設之名額,請與本院職員聯絡。
  9. 學校可為有經濟援助需要的學生,申請課程費用減免資助。詳情請參閱「學生助學計劃」。
  10. 我們可為已報名之學校老師安排活動前考察,請參閱我們的網頁。

*   請於申請表格上填妥信用卡資料。
** 若以傳真方式辦理申請,請於參觀當日帶備存款單據正本以供核實。


條款及細則

  1. 香港海洋公園學院及教師研習室的申請者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之正規課程學校。
  2. 教師研習室之參加者必須為學校教師、家長教師會之家長或其他教育工作者。而本園歡迎不同學校及團體聯合組團參加。
  3. 每團之參加人數最少為二十位學生。
  4. 所有課程均以粵語或英語講解,如欲以其他語言進行活動,校方須於申請活動時向本院職員提出。
  5. 課程內容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6. 請勿攜帶飲品或食物進入本園。
  7. 所有於本園拍攝之照片或影像,除事先經本園批准,否則不得作商業用途。遊客進入公園後已代表本園有權採用遊客的相片或圖像以作教育或宣傳用途。
  8. 除事先經本園批准,申請本院課程之學校團體均不得利用「香港海洋公園」及「香港海洋公園學院」之名義作公開宣傳用途。
  9. 老師或須帶領學生自行進入公園,然後乘坐海洋列車前往活動集合地點。
  10. 如遇以下情況,本院將於原定參觀日期起計之一個月內重新安排活動時間予受影響之團體:
    1. 天文台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或
    2. 天文台懸掛三號或以上風球,或;
    3. 教育局或社會福利署宣佈停課。
  11. 課程費用有效期至2012年8月31日。
  12. 入場須遵守海洋公園入口處所示之公園所有的附例及安全規則。海洋公園對公園內任何人士之任何財物的任何種類之損失或任何損害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或負責。
  13. 海洋公園部份展館設施會因進行工程而關閉,敬請留意。
  14. 活動內容及日期可能因動物狀態而作出更改或取消。

票務事宜

  1. 老師到達海洋公園後,請到售票處辦理票務事宜,並於手續後自行前往列於「老師須知」上的集合地點。
  2. 完成課程後,所有參加者必須於指定時間離開海洋公園。如欲於完成課程後使用本園設施,必須事先申請及另繳「留園費用」。

報讀課程


微小生物班 (幼兒)
貝殼啟蒙班 (小一至小三)
巨蟹創意班 (小四至小六)
聰明八爪班 (中一至中三)
智慧鯨訓練班 – 動感物理(中四至中六)
智慧鯨訓練班 – 通識教育(中四至中六)
智慧鯨訓練班 – 海洋公園工作實錄(中四至中六)
新空氣外展課程
亞洲動物全接觸 (小學)
亞洲野生動物拯救實錄 (中學)
教師研習室